[42]《与曾宅之》,《象山全集》卷一。
但是要真正得天,还要修人事以尽天道,认识和实践在人之天。人心是天渊,心之本体无所不该,原是一个天。

因为自然界不是形而上的本体存在,人也不是道德主体。道未始有天人之别[46],理既是天道,也是人道,即人之所以为人之性。王廷相则从气万则理万的观点解释了天人关系。他虽然比任何理学家都更重视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改造,更重视人的认知理性,但最后却又回到了心性问题,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了和谐一致的价值关系。他把主体意识提到如此高度,这是其他理学家所没有的。
在他看来,圣人与天同体,故能与天地合其德,与万物合其性情[104]。[118]《系辞上》,《周易内传》卷五。天地无心而成化,圣人有心而无为,天地圣人之盛德大业,可谓矣。
人能复其性,实现自己的本体存在,便是与天地同体,并不是完全取消人的形体存在。这同理学派并无根本区别。人要生存,必须资万物以备生人之用,以成乎人道之大用[112]。天在理学范畴中被本体化的结果,一方面具有无限性、普遍性、绝对性和超越性,同时却又是现实的客观存在,它是形上与形下、体和用的统一。
但无人则无以见天地[43],离开主体,便无所谓客体,更无所谓参赞。而元气学说所说万物,不论象外,虽指大道为本,而不备明顺逆起灭、染净因缘[7]。

个体意识随时都有冲破这种封闭体系而独立发展的可能。他说:人所有者,人之天也。人之德性亦与此合,乃是己有。张载认为,系之为言或说天,或说人,卒归一道,盖不异术,故其参错而理则同也。
这样就以道德理性代替了认知理性,以天人合一代替了天人相分。它不仅是认识论的最高真理,而且是价值论的最高标准,以及审美体验的最高原则。物至而事起,事至而心起,心至而道起。[98]《会录》,《刘子全书》卷十三。
从主观方面说,则是本体意识的自我实现,自我完成,故亦无不在。[46]《遗书》卷二十二上。

玄学家所谓自然,完全是一个本体论范畴,名教与自然的关系,就是以思辨形式表现出来的天人关系问题。与朱熹同时的吕祖谦,也提出过类似的看法。
按照儒家宗旨,但在乎依身立行,不在究竟身之元由。性一而已,自其形体也谓之天,主宰也谓之帝,流行也谓之命,赋予人也谓之性,主于身也谓之心。中国哲学早在孔子以前,已有天道和人道的讨论。但是,天德又要靠人去实现。在朱熹看来,自然界生生之理,作为宇宙本体,具有创生的意义,它是人性和善的真正来源,而人的道德本性,便是它的真正实现。天即孔子也,孔子即天也。
继之者善也,乃独归之于人。由此,我们可以说,王廷相既有天人相分思想,又有天人合一思想。
也批评以理为天,以欲为人之说,是天人不同矣[70]。[107]清虚一大之天即气,是纯粹客观的自然界,独立于人之外,离人而存在,是自在之物,故人不可得而用。
它既是这个体系的起点,又是它的终点,即从天、人开始,经过主体自身的认识和实践,重新实现二者的合一。他批评张载把神说成仅仅是客观本体,因而陷入了天人二本论。
这里,他是把天作为自然界客观对象来理解,而不是从价值关系上来理解。[76] 这就是天人合一之道,尽人道正所以尽天道。亘古亘今无始无终,更有甚同异?[85] 作为普遍规律的天,被主体化而变成人的本体存在,同时却受到形体的限制。这里,特别指出如下几点。
[73] 人能植立,便与天地同其大。另一方面,他又提倡天人合一论。
就天人关系而言,天作为自然界的总称,是客观的物质存在,人心之灵,固可以穷神知化,但不能以人为天。[77]《象山全集》卷三十五。
反省而后能尽心,尽心而后能知天。[79] 因此,以除去自私为内容的自我反省,就成为实现天人合一的重要方法。
心之所以为心者,在于意。他从天人一理的整体观出发,提出天人本只一理,若理会得此意,则天何尝大,人何尝小也。理学家无不讲人者天地之心,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,但主要是讲人和自然界的价值关系。在天则理气之合,表现了生生不息、发育流行的有机过程。
因此,不能离人而言天。虽说是以人知天,但归根到底却是体天于人,即通过自我体认,实现理想境界。
他提出的一系列天人相分的思想,对理学范畴体系有很大突破,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。合天者,与天之所以生我之理合而已矣。
[12]《易兼三才赋》,《范文正别集》卷三。[74] 有人据此认为,朱熹是圣人之学,陆九渊是贤人之学。